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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
吴圩镇20号路工程(光明路—吴圩镇2号路段)施工监理中标公示

来源:本站   |   作者:本站   |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7-28   |   浏览:33128

项目名称:吴圩镇20号路工程(光明路—吴圩镇2号路段)施工监理

项目编号:GXJD-2016(ZB)-063-2

招标类别:服务类

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
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
工程规模:根据实际需求,分段分期对吴圩镇20号路进行建设;本次招标的吴圩镇20号路工程从光明路始至吴圩镇2号路止,道路长度约2558米,道路宽度为50米,桩号范围(K1+009.520K3+567.343(具体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)

开标时间:20170727

公示开始时间:2017728

公示截止时间:2017801

中标候选人情况:

第一中标候选人:

单位名称: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

中标下浮系数:40%

监理服务期: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,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

质量等级:合格;

总监理工程师:莫洁

第二中标候选人:

单位名称: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中标下浮系数:40%

监理服务期: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,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

质量等级:合格

总监理工程师:李宁宁

第三中标候选人:

单位名称:南宁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

中标下浮系数:40%

监理服务期: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,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

质量等级:合格

总监理工程师:李培季

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

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;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,请在

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异议受理部门: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  梁工  (联系电话:0771-4951091

投诉受理部门: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(监督电话:0771-4972301

质疑的投诉书面要求:按相关规定。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,视为无效投诉,不予受理。

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:曾工    0771-5389203  

招 标 人: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
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7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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